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凤凰和猫头鹰的典故
典故源自于《庄子·外物》篇,其中写到:
怎样做才能远离毒品的危害
不要去一些可能会遭受毒品毒害的场所
商朝殉葬坑里血淋淋的,为何这样大规模的人殉史册上却找不到记载
人殉在史册上偶有见之,但如殷墟那样的大规模殉葬,中原史书中却没有见过。仅仅只有《后汉书·东夷传》提到东北亚北部的索离人有“殉葬,多者以百数”的记载。这是唯一一条大规模殉葬的中文记录。
殷墟西北冈殉葬坑
1934年,中央研究院发掘了安阳西北的西北冈祭祀区,以后陆续发现1400多个祭祀坑,一般认为殉葬者总数约为14000人。据体质人类学统计,这些尸骸包括了各类人种。然而,人们在中文文献中可以很明显看到“人殉”制度,但看不到大规模祭祀或者殉葬的蛛丝马迹。前者有很多例子,最著名的是秦穆公的良将子车氏三英,这种做法,一般俗称为“陪葬”,是主人对侍从奴仆的一种赏赐,也是士人对君主的最高级别的效忠,见于《史记》、《诗经》、《左传》等信史。后者,即大规模殉葬,却没有文献可证。唯一可以参照的中文文献是《后汉书·东夷传·夫余》关于索离人的记载。
《后汉书·东夷传》:初,北夷索离国王出行,……东夷之域,最为平敞,土宜五谷。出名马、赤玉、貂豽,大珠如酸枣。以员栅为城,有宫室、仓库、牢狱。其人粗大强勇而谨厚,不为寇钞。以弓矢刀矛为兵。以六畜名官,有马加、牛加、狗加,其邑落皆主属诸加,食饮用俎豆,会同拜爵洗爵,揖让升降。以腊月祭天,大会连日,饮食歌舞,名曰「迎鼓」。是时断刑狱,解囚徒。有军事亦祭天,杀牛,以蹄占其吉凶。行人无昼夜,好歌吟,音声不绝。其俗用刑严急,被诛者皆没其家人为奴婢。盗一责十二。男女淫,皆杀之,尤治恶妒妇,既杀,复尸于山上。兄死妻嫂。死则有椁无棺。殉葬,多者以百数。其王葬用玉匣,汉朝常豫以玉匣付玄菟郡,王死则迎取以葬焉。
这条记录很重要,因为按照通说,殉葬制度广泛盛行于欧亚草原游牧民族之中,但索离国却是一个定居民族,也有一定的文明程度,但却同时实行大规模殉葬。这与殷商不是很相似吗?被认为草原民族的匈奴,实际上殉葬时却更喜欢用“头发”作为象征物。
祭祀和殉葬
大规模殉葬的具体情形,按照殷墟西北冈祭祀坑的尸骸来推测,也并不是活埋,或者集体排队进入墓穴而后填土等等想象中的。实际上,殉葬是有着一整套仪式的,具体按照甲骨文有“卯”、“用”、“伐”等,都取法于动物杀牲祭祀的种种。这套见于甲骨文的一系列特定动词。但是,所谓殉葬,无论是忠仆的殉,还是俘虏奴隶的陪葬,或者是活埋或者杀了以后埋,总是要埋到坟墓里的。而仍有大量的尸骸并没有埋在坟墓里,而是安放在祭祀坑里,这就不能称为殉葬了,只能说是“大规模祭祀”。
大规模祭祀,文献中可见于《逸周书·世俘解》,武王抓到了一百多个纣王臣子,在周庙的燎祭仪式中,举行了大规模的祭祀活动,其具体方法为“废”、“伐”两种,一些学者考证,“废”可能是肢解,“伐”就是斩首,“卯”就是剖开。殷墟之中还有铜器烹煮头颅、斩首等,分别对应着不同的文字动词。
《逸周书·世俘世》:乙卯,籥人奏崇禹生开三终,王定。庚子,陈本命,伐磨百韦,命伐宣方、新荒,命伐蜀。乙巳,陈本命新荒蜀磨,至告禽霍侯、艾侯,俘佚侯,小臣四十有六,禽御八百有三百两,告以馘俘。百谓至,告以禽宣方,禽御三十两,告以馘俘百韦,命伐厉,告以馘俘。武王狩,……时四月,既旁生魄,越六日,庚戌,武王朝,至燎于周,维予冲子绥文。武王降自车,乃俾史佚繇书于天号。武王乃废于纣矢恶臣人百人,伐右厥甲孝子鼎大师。伐厥四十夫,家君、鼎帅、司徒、司马,初厥于郊号。武王乃夹于南门,用俘,皆施佩衣,衣先馘入。武王在祀,太师负商王纣,县首白畤,乃以先馘入燎于周庙。若翼日辛亥,祀于位,用籥于天位。越五日乙卯,武王乃以庶祀馘于国周庙,翼予冲子,断牛六,断羊二。庶国乃竟,告于周庙,曰:“古朕闻文考修商人典,以斩纣身,告于天于稷。用小牲羊犬豕于百神水土、于誓社。”曰:“惟予冲子,绥文考,至于冲子,用牛于天、于稷,五百有四,用小牲羊豕于百神水土社三千七百有一。”
逸周书的这段文字罕见地还原了大规模祭祀的现场,祭祀伴随着动物用牲一起举行。武王本人明确说这就是“商人典”,即殷商的大规模祭祀的仪式法典,也就是“燎祭”。实际上同时也是一次献俘活动。
值得一提的是,人们喜欢将殷商与阿兹特克对比。但这有明显的漏洞,阿兹特克祭祀的宗教色彩和旨趣相当明显,殷商祭祀却是与动物用牲一起举行的,其意义是将某些特定的人,如战俘、奴隶、罪犯、仇人、敌国君王等,像杀祭牲口一样献给祖先和社稷,其旨趣是军事宗教、战利品等等,与阿兹特克人的癫狂有所不同。
最后,殷商与索离人有如此相近的风俗,当然也就可能存在一定的亲缘关系,值得关注着继续追寻下去。